| 年關將近,工廠公司關閉,停工、裁員的消息不斷,許多債務人不是失去生活經濟來源,就是無法按月定時繳款給債權銀行等狀況,再加上大環境給人的壓力不斷,經常性的社會案件中總是不乏因此走上絕路的債務人,著實令人心酸不己。
最近看到一個社會案例更是令我印象極深。一位29歲的單親媽媽獨力撫養剛出生的小孩,又要照顧成為植物人的母親,為此她到處辦貸款、 信用卡,只希望換取現金支付每日生活開銷以及孩子的奶粉錢。雖然明知道這樣會讓自己的債務不斷攀升,但現實狀況又促使她不得不這麼做。就這樣,她所負擔的利息與借款愈滾愈多,終被龐大的債務壓到喘不過氣,絕望的她買了木炭放在家中準備自殺!幸好天無絕人之路,身邊的貴人及時伸出援手,拉了她一把,拯救了一條寶貴的生命也為孩子留下了親愛的媽媽、為植物人母親留下唯一依靠的女兒。現在她在朋友及創世基金會的幫助下,正努力解決債務,也變的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因為她知道放棄與逃避都不是面對債務應有的態度,只有積極面對,未來才有希望。
其實不止這位媽媽,時下還有很多債務人本來已與債權銀行達成協商每月定額清理債務。但現在因失業等因素付不出錢的人,愈來愈多。 最近有篇新聞報導,「司法院民事廳官員表示,消債條例規定債務人與債權銀行協商不成立,才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協商成立者,應按協議內容履行清理債務義務,按月償債,不能再向法院提出更生或清算等債務清理的聲請。」看到這裡您或許會想,那麼被無預警減薪或裁員的債務人每月收入減少了,但要付給銀行的月付金卻沒因此調降。雖然不想毀諾,但該如何籌錢還銀行呢?難道就沒有因時制宜的法令可通融了嗎?
其實是有的!銀行公會最近研擬兩大方案替卡債族紓困:1.視情況調降還款金額 2.免繳本息展延,改每季繳款(僅限前置協商)。只要曾與銀行進行協商的債務人,若是非自己造成的不可歸責於債務人自己的原因,例如公司無預警減薪或裁員、公司關閉導致債務人失業,甚至像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無薪假,都是因公司實質減工而導致債務人每月收入減少等都可向債權銀行提出申請。
雖然因大環境的不景氣而讓人生活多了幾分危機感,也讓許多債務人面臨更大的考驗與壓力,但是只要相信,這些都是可以被克服的,自殺絕對不是最好的處理態度,勇敢面對才能讓您的未來浮現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