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世界性的經濟景氣低糜,狀況似乎有更加重的趨勢。全球能源缺乏、原物料上漲,再加上天災不斷,使得民生物價指數持續上揚。荷包裡的錢所能買到的東西愈來愈少,彷彿嚴重縮水似的,更遑論身繫債務的人們,工作所得都不足三餐溫飽了,如何能夠兼顧及身後龐大的債務?
所幸「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自97年4月11日起開始施行,據媒體(中央日報網路報)統計截至8月底,前置協商申請共計18,774件,金額達新台幣332億元。前置協商成功率高達68%,高出原本眾人的預期。主要原因是申請人提供了確實的財產及所得資料,使金融機構得以依此瞭解債務人的還款能力,為每一個債務人量身訂做適合的還款方案。
目前申請更生或清算的債務人,大多為95年銀行公會協商的毀諾者,由於經濟環境變差,致使失業率上揚,所得降低而民生支出卻不斷上升,雖然努力的想實踐承諾清償債務,依照當初承諾的期數與月付金額還款,但面對現實生活經濟的困窘,不得不毁諾。銀行方面為了讓這群為數眾多的公會協商毁諾者,能夠有償債的機會,故積極推動毀諾後的二次協商,提供變更還款條件的方案給債務人,以降低月付金使債務人能繼續履約繳款,獲得解決債務的機會。
民眾在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時,內心之徬徨與害怕是可想而知的,不了解過程與辦理重點的民眾若單獨與銀行接洽,除不熟悉與銀行溝通的技巧之外,在害怕與緊張的情形之下,對於自我財務狀況的描述也無法說明清楚,造成銀行拒絕協商或協商結果不滿意的情形發生。其實審慎評估尋找有經驗的理債顧問公司,便能得到完善的諮詢服務與協助,讓您於龐大的債務中覓得一個解決的出口。
銀行公會表示,如果是高度道德風險客戶,前置協商是難以成立的。債清條例實施的目的是為使真正有債務處理需求的債務人,得以透過該法條達到債務整合的目的,並非毫無限制地只要申請即核准。目前各銀行受理前置協商申請後,都會透過聯徵中心互相提供訊息,若客戶心存僥倖意圖獲得債務減免,仍會被拒於協商大門之外。
債務人即使進入更生程序,仍有可能因為提出的方案不合理而遭債權人否決,或法院直接裁定轉清算程序且不免責。因此,債務人在提出更生方案前,應針對本身收支狀況確實評估,提出債務人與債權銀行雙方都認可的還款方案,早日重建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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